夫妻俩都出门在外,把4岁的儿子独自留在家,回家后却发现儿子已钻出护栏网经坠楼身亡。伤心欲绝的罗先生与彭女士认为家里的阳台护栏网存在缺陷,因此把凤岗雁田某房地产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近60万元。
2011年4月17日,对于东莞凤岗的罗先生和彭女士夫妇无疑是个沉重的日子。彭女士在外旅游,罗先生上午外出买菜,把4岁的儿子独自留在家。罗先生买菜回家后,却找不到小罗,而家里又没有异常,所有现金、财物都没有丢失,门、阳台和窗的防盗网也未遭破坏。心急之下,罗先生拨打110报警电话,派出所进行了调查,发现小罗从入户花园最上面护栏网钻出意外坠楼死亡。 罗先生夫妇认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商品房的开发者,提供的阳台护栏网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应当承担责任,遂起诉至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近60万元。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就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的阳台护栏网是否存在缺陷、该缺陷与小罗的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研究。调查结果发现,该阳台护栏网的设计与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严重不符,存在重大缺陷。 首先是“距离地面45厘米范围内有可踏面”,因此栏杆净高不足71.6厘米,严重低于规定的最低值110厘米。其次,该护栏网离地45cm以上的位置也有攀登踏面,未能有效防止儿童攀爬。最后,护栏网最上两条横杆间的垂直距离与横面距离均大于有效防范距